服务热线:15011564322
政策法规
《江苏省邮政条例》
作者:admin 更新时间:2017-12-22 17:10 点击量:1102

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

  第66号

 

  《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江苏省邮政条例〉的决定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。

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  2017年12月2日




友情链接:
网站首页 |信用服务 |免责声明 |联系我们
版权所有:商务信用等级公示平台【www.16315.net.cn】    承办单位:恒远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   工信部备案编号:京ICP备18009444号